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建廉政诚信医院工作方案》,加强中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疾控良好形象,我中心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及其它物品;
二、不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试剂、一次性卫生消耗材料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三、不实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四、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收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五、不推诿、刁难患者;未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不擅自进行实验性、示范性临床治疗;
六、坚持实行门诊收费及价格公示制度;
七、不向患者及其家属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它商品;不为药商或企业代开、代售药品、器械或产品;
八、不使用伪劣、过期药品、疫苗和医用耗材。
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