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佛山市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抽检工作的安排,在7月14、15日,本中心与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对辖区内餐饮业、集体食堂使用的调味品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检,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杆菌、致病菌。本次共抽检酱油样品10份,合格8份,合格率为80%,2份不合格酱油产品均为氨基酸态氮项目未达标。本中心己将专项抽检结果呈报区卫生监督所跟踪处理。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