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一、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流程
二、需提交的资料
(1)首次申请
1.《个人剂量监测委托书》
2.《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
(2)每季监测
《个人剂量章收发登记表》
(3)增加或者减少监测人数
《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
三、个人剂量章使用说明
1.测量方法:热释光剂量测量法。
2.佩戴部位:一般佩带在左胸前。在有铅围裙等防护用品时,佩带在铅围裙里面。当受照剂量可能相当大时(如介入放射学操作),则还需在铅围裙外面衣领上另外佩带一个剂量章。
3.监测周期:每期3个月,一年四期(1-3月、4-6月、7-9月、10-12月),按季度监测和回收。
4.剂量章换发方法:每个监测周期末,本中心换发下一期剂量计。收发日期:2015年4月1-10日、7月1-10日、10月8-13日、2016年1月1-10日(周六、日除外),过期不予办理。
5.注意事项:
1)不能打开剂量章,以免损坏剂量章;
2)不能将剂量章放在放射源旁照射;
3)不能佩戴个人剂量章去接受X线检查;
4)下班后不能带回家,以免小孩玩弄丢失;
5)要留本底剂量章1-2个,放单位普通办公室(非放射机房及控制室),在回收佩戴剂量章时一起收回;
6)要登记好佩戴名单和章号,个人剂量章佩戴登记表要和个人剂量章一起送回。回收时发现章号模糊的要在剂量章上补上佩戴人姓名或章号。
四、注意事项
(1)特别说明
1)个人剂量章损坏或丢失需再支付成本费和比对检测费,100元/个
2)每个季度结束时,我中心不另行通知换领个人剂量章,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来我中心换领个人剂量章,由于国家规定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最长不能超过90天,因此超出换领时间将不能受理样品,并无法出具该季度的检测结果。
3)由于委托方造成个人剂量章损坏或未及时送回,导致无法检测及出具检测结果,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负责。
(2)受理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动卫生科,邮编528300。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2:00-5:0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4)联系方式
电话:0757-22287340、22268270,传真:22288014;
联系人:冯小姐、李医生。
电子邮箱:25312952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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