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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来源:http://www.sdcdc.net 作者:SDCDC 发布时间:2015-10-30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一、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流程

 

二、需提交的资料

 (1)首次申请

       1.《个人剂量监测委托书》

       2.《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

2)每季监测

      《个人剂量收发登记表》

3)增加或者减少监测人数

      《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

三、个人剂量章使用说明

    1.测量方法:热释光剂量测量法。

    2.佩戴部位:一般佩带在左胸。在有铅围裙等防护用品时,佩在铅围裙里面。当受照剂量可能相当大时(如介入放射学操作),则还需在铅围裙外面衣领另外一个剂量

    3.监测周期:每期3个月,一年四期(1-3月、4-6月、7-9月、10-12月),按季度监测和回收。

    4.剂量换发方法:每个监测周期末,中心换发一期剂量计。收发日期:2015年4月1-10日、7月1-10日、10月8-132016年1月1-10日(周六、日除外)过期不予办理。

    5.注意事项:

    1)不能打开剂量,以免损坏剂量

    2)不能将剂量放在放射源旁照射;

    3)不能佩戴个人剂量接受X线检查;

    4)下班后不能带回家,以免小孩玩弄丢失;

    5)要留本底剂量1-2个,放单位普通办公室(非放射机房及控制室),在回收佩戴剂量时一起收回;

    6)要登记好佩戴名单和章号,个人剂量佩戴登记表要和个人剂量一起送回。回收时发现章号模糊的要在剂量上补上佩戴人姓名或章号。 

、注意事项

    1特别说明

      1)个人剂量章损坏或丢失需再支付成本费和比对检测费,100元/个

      2)每个季度结束时,我中心不另行通知换领个人剂量章,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来我中心换领个人剂量章,由于国家规定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最长不能超过90天,因此超出换领时间将不能受理样品,并无法出具该季度的检测结果。 

     3)由于委托方造成个人剂量章损坏或未及时送回,导致无法检测及出具检测结果,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负责。    

    2受理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动卫生科,邮编528300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2:00-5:0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4)联系方式

    电话:0757-2228734022268270,传真:22288014

    联系人:小姐、医生。 

    电子邮箱:2531295258@qq.com

 

附件:个人剂量检测委托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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