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动态 | 服务办事指南 | 服务收费标准 | 健康教育 | 行风廉政建设 |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公示 | 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服务办事指南>文章内容
公正性声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5  

              公正性声明

 

为贯彻本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本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能够承担法律责任。对结果的判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影响,能始终、持续地保证做出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中心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或契约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3、本中心制定《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SDCDC/P29),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严格实施保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本中心制定《实验室公正行为控制程序》(SDCDC/P33),以保证工作人员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政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5、本中心严格按照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ISO/IEC17025200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和编制顺德区疾控中心《质量手册》,并把《质量手册》作为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法规性文件,对所有客户以及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委托检验合同,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6、本中心积极参与上级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并与这些实验室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以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

7、本中心承诺与所有工作人员分别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和录用关系;仅使用正式聘用人员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并保证这些人员仅在本机构执业。承诺绝不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8、本中心承诺不以广告或者其它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客户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上一篇:我中心积极参与2016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卫生保障工作   下一篇:转: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疫苗未发现有效性下降
[收藏] [推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健康证体检发证服务流程
·申请职业病诊断流程
·如何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
·健康证快递流程
·委托检验须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流程
·委托水样检测有关事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指
·放射卫生检测工作指南
  相关文章
·委托检验须知
·申请职业病诊断流程
·如何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
·健康证体检发证服务流程
·健康证快递流程
·委托水样检测有关事项
·放射卫生检测工作指南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流程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指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